第19期 好房網雜誌 2014.De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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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志雄/22K到15K 買不起到租不起

蔡志雄中韓簽訂FTA拍板,吹皺台灣一池春水,國際貿易切身相關,於是有企業家喊出薪水可能從22K變成15K;薪水凍漲早已追不上高房價,難不成以後連租金也追不上?

翔跟語彤是一對男女朋友,宥翔服完替代役退伍後,就北上住在語彤租來的房子裡。

「語彤,妳今天有沒有看新聞啊,那個台塑老董說以後的薪水會從22K變成15K呢?」

看著宥翔滿臉憂心凝重的神情,語彤說:「放心啦,真的那樣我們就比現在更省一點就好啦。」

「還要更省一點?我們多久沒逛街、看電影了?我們原來的計畫是每個月至少存一萬元當買屋基金,買了房子才要結婚,結果拖了那麼多年,婚也沒結,更不要說生孩子了。如果真的薪水各少7,000元,別說買房子,連這間租金都付不起啦!」

語彤一聽大驚:「啊,那萬一租金付不出來,房東不會要我們馬上就搬出去吧?」

其實,語彤的擔心是多餘的,房東與房客之間訂立租賃契約後,就算房客付不出租金,房東也不能自行清空房子。依照法律規定,房客欠租時房東必須先扣掉押金,累積達到兩個月租金未付,房東才可以終止租約,此外,房東還要先行催告房客限期支付租金,房客逾期不繳時,房東才有權利終止租約。

租約終止後,如果房客拒不搬遷,房東還是要透過訴訟,取得返還房屋的勝訴判決,才可以依法請求強制執行,並不是房客不付租金,房東就可以會同里長、警察清空房子;實務上曾有房東自行清空房屋,反而被訴妨害自由的案例。為免糾紛,最好辦理租約公證,並將租約到期房客返還房屋一事訂定為逕受強制執行事項,就可以免除訴訟曠日費時、長期拖延的困擾。

相較之下,宥翔的擔憂才是真正的問題,這些年來高房價已經壓得年輕人喘不過氣來,多少人為了買一間房子省吃儉用,沒有房子也不敢結婚,甚至還有年輕人去提親,未來岳父開口要求買房須登記在女兒名下,最後竟演變成全武行的新聞事件。不少人認為買不起改用租的比較划算,但是如果薪水真的從二十二K變成十五K,那問題就變成連租都租不起了。

討論幾K都只是薪水的問題,靠人賺錢是死薪水,將賺來的錢用來投資,用錢賺錢,才會有永續收入。只靠薪水,二十二K也不夠用;有被動收入,沒有十五K的薪水也沒關係。與其猜測會不會從二十二K變成十五K,還不如多多培養自己的專業能力,建立被動收入。人生苦短,不管二十二K還是十五K,都要為老KK以後的人生預作準備啊!

 (本專欄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)